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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旅游投诉处理程序
旅游者的权益发生损害时,可以向相关旅游经营接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可以向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递交投诉状或拨打投诉电话,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1、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旅游投诉状或投诉电话。
2、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7日内受理旅游投诉或通知被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或在5日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并进行调解,告知投诉人权利。
5、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送达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或由相关部门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通知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6、执行处理决定。
7、建立旅游投诉档案。
8、投诉电话:0414-8828967 0414-398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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