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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 桓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2 09: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情况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连群、侯广宇,副县长刘晓东,县人大驻会常委及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辽宁五女山米兰酒业有限公司、桓仁镇泡子沿人工渠、浑江输水河道入河排污口、县污水处理厂,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重点研讨等方式,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听取了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还结合自身实际,对《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部门需正确认识到自身在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责任,特别是在推进河长制实施、加强河湖水域监管、严控污染排放等方面,要下大力气、出实招,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学治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要加快推进联合立法进程,与吉林省等相关地区共同制定更加全面、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为治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要加强属地化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在各自辖区内切实履行好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要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为治理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通过推进水域治理一体化等措施,逐步提升水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