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2017年支农资金整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与生态保护并重,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桓仁县支农资金整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桓仁县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现有贫困村41个,涉及乡镇13个。2017年脱贫任务是7500名贫困人口脱贫,26个贫困村脱贫销号,贫困县摘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三)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方针,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经济,加速发展生态旅游业,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五)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六)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经济指标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资金整合的范围和投向
(一)资金整合的范围
2017年计划整合支农资金21884万元,包括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4803万元,民宗局1200万元,文化局65万元,水务局132万元,城建局1060万元,移民局8644万元,扶贫办5004万元,发改局256万元,交通局1211万元。
(二)整合资金投向
1、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用于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3604万元。扶持贫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1200万元。
2、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贫困村改善生活条件和发展生产798万元。
3、文化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用于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改善文化生活65万元。
4、水务局农村饮水项目用于贫困村生产、生活用水改善132万元。
5、城建局建档立卡贫困户移民建房改善贫困户住房1060万元。
6、移民局用于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包括建房、环境整治、饮水、文化广场、村路等8644万元。
7、扶贫办用于贫困村生产、生活改善5004万元。
8、发改局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用于改善贫困村生活条件256万元。
9、交通局农村精准扶贫道路建设用于改善生活条件1121万元。
四、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协调机制
鉴于支农资金整合涉及的部门较多,为保证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和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移民局、文化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支农资金整合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集思广益,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保障措施,积极推动支农资金整合。
2、资金监管机制
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抵触和彼此交叉重复,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经过整合后的支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要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实行严厉的支农资金责任追究制度。在监督管理上,实行追踪问效,进行效益评估。对挤占、挪用或其他违规违纪使用的资金一律退回,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全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重点是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任务;负责资金的统筹安排,对资金进行具体管理,包括资金争取、拨付、监督管理、绩效考评。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4、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对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进行对比计算,以此来确定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考核的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扶持项目发展的依据,同时要把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到各乡镇年终工作考评当中,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奖优罚劣,形成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良性循环。
附件:桓仁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桓仁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富晓明 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纪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玉铁 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伟 县扶贫办主任
侯 磊 县发改局局长
郭术平 县民宗局局长
段海震 县水务局局长
马先锋 县移民局局长
姜 林 县文化局局长
孙开国 县交通局局长
韩向光 县城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支农资金整合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玉铁兼任,副主任由宋文禄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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