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桓仁满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辽脱贫发[2016]1号)和《辽宁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6]99号)要求,结合各乡镇上报的2017年脱贫项目,现将我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呈报给你们。
请予审查备案。
附件:1、桓仁满族自治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doc 请点击下载
2、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表(备案表).xls 请点击下载
桓仁满族自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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