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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2018年扶持生产和安排就业脱贫实施方案 (桓脱贫办发[2018]7号)

来源: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8-05-15 15: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积极推进我县产业脱贫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脱贫任务目标,根据《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努力提高产业脱贫能力,结合扶持生产和安排就业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牢固树立贫困户脱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的决策部署,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提升贫困户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着力解决制约贫困户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全县贫困户脱贫步伐。
   (二)基本原则
    1.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本着资源续利用、项目能长久发挥实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产业项目。
    2. 重点推进,发展主导产业原则。按照产业发展规划,注重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确定主导产业,集中发展,重点推进,以贫困村为优先扶持。 
    3.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在选择、安排产业扶贫项目时,要积极征求群众意愿,按群众的意愿来确定和安排扶贫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营和管理。  
    5. 多元化投入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贫困户的投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入产业扶贫项目建设。  
    二、脱贫任务
   (一)脱贫目标。针对桓仁县2018年扶持生产和就业脱贫规划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404人,715户给予提供技术、资金和相关政策扶持,努力促进贫困户发展的产业增效、收入增加,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二)扶持补助政策及标准
    1. 农业产业扶持政策
   (1)设施农业小区。对当年新建设施内面积1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给予补贴,每个设施内面积10亩的小区补贴8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设施内面积10亩,补贴额度相应增加8万元,以此类推,按整数计算小区个数。对当年新建设施内面积10亩以上的钢架冷棚小区给予补贴,每个设施内面积10亩的小区补贴2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设施内面积10亩,补贴额度相应增加2万元,以此类推,按整数计算小区个数。日光温室、钢架冷棚如混合计算面积,按钢架冷棚小区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2)优质特色高效作物。对今年露地规模化(原则上面积30亩以上)新发展中药材、花卉、西甜瓜、草莓、大榛子、软枣猕猴桃等特色高效作物的,每亩补贴300元。对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中药材示范村新发展的中药材(原则上面积30亩以上),每亩补贴400元。对今年露地规模化新发展食用菌达到5万袋以上的,每袋补贴0.1元。对今年规模化(原则上面积50亩以上)新发展大豆,青储玉米的,每亩补贴150元。对今年规模化(原则上面积50亩以上)新发展小杂粮、薯类、蔬菜等作物,每亩给予补贴150元。
    2. 林业产业扶持政策 
   (1)贫困户护林员就业脱贫。各乡镇护林员出现空缺时,乡镇林业站必须首先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中选聘适宜从事护林工作的人员,报林业局护林大队同意后,方可聘用。各乡镇监管员出现空缺时,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首先从贫困户中的大学生选聘监管员。
   (2)林业产业扶持脱贫。贫困户发展林业产业时,林业部门要协助办理林地经营流转证,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要引导贫困户以林地入股,采取联合方式发展林业产业。山区综合开发办对发展林业产业的贫困户列入林业贷款贴息范围。 
   (3)农村能源项目扶持。对贫困户要优先建设沼气池、生物质炊事取暖炉等项目,节约贫困户烧柴和取暖支出。
   (4)林业生产用工扶贫。在林业生产用工时,要优先就近雇佣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枫林谷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在适当岗位优先雇佣贫困户人员,增加贫困户收入。
   (5)村屯绿化项目扶持。对于列入村屯绿化项目村的贫困户,免费提供果树苗木,支持贫困户在房前屋后栽植果树,发展庭院经济。
   (6)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扶持。符合抚育条件的林分,要优先将贫困户林分列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及时发放资金补贴,主动做好相关服务。
   (7)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国家公益林每亩补助11元,地方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每亩补助3.5元,及时发放资金补贴,主动做好相关服务。
    3. 水利扶持政策     
   (1)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村村通自来水、户户饮放心水”的要求,加大贫困村贫困户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投入,对管网延伸、配套完善等工程,优先覆盖贫困村。到2018年底,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安全饮水达到全覆盖。同时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供水的保证率。
   (2)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同时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向贫困村倾斜,着力解决贫困村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3)鼓励发展淡水养殖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充分利用我县水资源优势,鼓励各乡镇依托所在地的淡水资源条件,发展合作社生产或贫困户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发展淡水养殖。在淡水鱼养殖上,结合国家水产方面政策,对养殖户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扶持,以带动贫困户脱贫。
   (4)优先保障新型主体带动的贫困户生产用水。对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生产合作社等安排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就业的,水务局在水利工程项目上将给予支持,切实保障生产用水。 
   (5)优先安置贫困户在水利建设、水管员、库管员岗位就业脱贫。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上,协调水利工程中标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安排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使其达到脱贫。在各乡镇水管员、库管员岗位安置上,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人员,优先进行安置,使其达到脱贫。
    4. 畜牧养殖业扶持政策。
    当年禽类饲养,每只体重达到2斤以上,每只补助3.0元,50只起补;牛饲养,其中可繁母牛养殖,每头补助1500元;育肥牛体重300斤以上,每头补助800元;中华蜂饲养,每箱补助200元;生猪饲养,每头体重达到100斤以上,每头补助300元;羊饲养,每只体重达到30斤以上,每只补助200元。上述每项最高补助3000元。
    5. 金融扶持政策 
   (1)争取上级行扶贫再贷款限额。人民银行继续加大对县域各金融机构在扶贫领域的引领,继续向上级行申请1亿元扶贫再贷款限额,用于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政府保证金”发放扶贫贷款。县农行、邮储银行充分利用“政府保证金”,继续发放扶贫贷款,2018年计划发放扶贫贷款3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贫困户脱贫。
    6. 人力资源保障扶持政策 
   (1)搭建平台,收集岗位,以招聘会形式实现岗位对接。一是加大力度,广泛收集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选择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作为就业基地,定向招收贫困劳动力。二是提高工作质量,积极有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适时在贫困劳动力密集地区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农村贫困劳动力推荐适宜的工作岗位。 
   (2)立足企业,狠抓落实,以政策扶持促进企业吸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4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二是对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并鉴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财政将根据政策,给予不足三年的基本社保、医疗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全额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3)加强组织,严格执行,以培训提升就业和创业技能。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围绕当地经济特点和劳动力需求,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足不出户的就业技能培训。二是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培训要求和计划,开展就业和创业培训工作。支持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市人社、财政部门确定的承担政府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4)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推荐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对有就业意愿的本溪籍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校高级公办、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贫困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享受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托底安置政策,享受政策期限不超过3年。
   (5)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施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发放基础养老金范围,其中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可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当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对全市重度残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7. 社会帮扶扶持政策
    结合我县实际,依托“百企帮百村”行动,采取“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多企帮一村”的结对帮扶方式,建立五种帮扶模式:一是企业引领困难群众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加工业,带动贫困村的经济发展;二是企业支持或参与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帮助对接外部市场,带动农户增收;三是企业就近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促进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道路改建、清洁乡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为贫困村办实事;五是组织部分会员采取直接包扶贫困户方式,助推贫困户脱贫。
    8. 电子商务扶持政策 
   (1)组织电商培训,培养电商人才。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年滚动计划安排部署,2018年,桓仁电子商务培训中心计划针对电商工作者、企业、青年及农民,开展电子商务开店实战、平台运营、客户维护等培训,人数不低于400人次。 
   (2)建设电商村级服务站,支持农民就业。建立乡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为农民及贫困户创造就业条件,为有能力开网店的贫困户,我们采取一对一结对帮扶,手把手传授电商操作技能,提高电商创业意识,提供第一年网费和电脑、电视等支持。2018年,计划完成全县80个村级服务站建设。
   (3)加强政策倾斜,鼓励返乡大学生电商创业。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我县户籍的大学生返乡电商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免费提供一年的办公用房和仓储库房,同时,为创业者提供电商创业技术指导及相关技能培训,开通我县电子商务创业创业绿色通道。2018年,计划扶持青年、返乡大学生创业20人。农发局将根据上述单位提供的扶持政策,制定宣传手册及产业发展申报项目报表,发放到产业扶贫每一户手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填写,农发局成立扶贫工作小组,每月对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积极协调各部门帮助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9. 中央、省切块下达资金扶持政策
    对未脱贫人口给予产业扶持补助,扶持资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下拨到各乡镇政府,由乡镇统筹安排,侧重用于本年内脱贫的贫困户在发展产业过程中的补贴。
   (三)扶持资金来源。扶持资金由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予以解决,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补助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由乡镇组织,对本地符合产业补贴和安置就业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申报,申报要实事求是,填报申报表。 
   (二)村级公示。依据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履行公示程序。 
   (三)审核发放。相关部门对补助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符合政策规定和验收标准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
   (四)统计上报。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安置就业等实际情况,由农发局汇总后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计上报相关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产业脱贫,是确保贫困户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扶贫办与发改、财政、农业、林业、人社局、水务局、动监局、移民局、供销社、旅游局、就业局、工商联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档案。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发放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制度。收集保存补助资金发放中公示照片(截图)、工作照片、阶段性总结等工作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台账,确保资金发放过程及依据有账可查。 
   (三)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加强对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产业脱贫补助政策,提高贫困农民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调动贫困户产业脱贫的积极性。
   (五)加快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按照政策要求,立即组织做好贫困户产业脱贫补助的统计和申报工作,上报县农发局,进展情况每月由农发局统计汇总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桓仁满族自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