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4月22日上午,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辛晓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志乾、丁连群、李玉铁、盛冰冰参加会议。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仇静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毓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彦武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辛晓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警务督察工作情况、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情况及县政府关于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审议通过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及《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野生鱼类保护条例》《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条例》公布施行的决定(草案)。
关于警务督察工作,会议强调,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察规范化建设。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工作的总体思路,逐渐形成部署有督导、通报有整改、考评有排名、落后有问责的工作闭环,充分释放警务督察效能。要把脉重点任务,狠抓督察落实。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既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保证纪律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也要真关爱、多保护,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要从严队伍管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做到自身强、自身硬,为履行职责任务、树立威严威信创造必要条件。
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退役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要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水平。把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提高服务质量,让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要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引导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在对党绝对忠诚上做表率、在推动改革发展上当先锋、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打头阵。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擦亮品牌,在全社会营造爱军崇军的浓厚氛围。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工作,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化改革,发挥好经营业绩考核督导作用,优化国有企业资本布局,用足支持政策、用活资源资产、用好金融工具,不断增强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强化企业规范化管理,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督,提升监管效能。要严格控制风险,加强内部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审计,预防重大案件的发生。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国企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
关于两部条例,会议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贯彻实施条例纳入重要日程,真正抓好落实。县人大财经委要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条例真正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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