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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县城市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桓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5 08:51: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县人大2022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创城”工作需要,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县城市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剑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县阳光家园、朝中小市场、西关新邨、浑江大街等地,对小区治理、违停违占、占道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与会人员还结合自身实际,对《县城市容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出现的问题、难点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剑在会上表示,县政府将牢记使命担当,严格按照本次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快动员,快部署,快行动,全面推进《县城市容管理条例》及“创城”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连群在会上首先对我县《县城市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以“创城”为契机,来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市容综合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清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聚焦问题短板,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效率。要坚持分工合作、综合施策,用发展的理念,聚焦重点、难点工作,统筹规划,持续投入,强化联动,齐抓共管,系统整治。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用绿色的理念,推动《条例》实施,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县城市容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条例》的影响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志乾在会上表示,我县《县城市容管理条例》制定以来,对促进县城管理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起到很大的作用。要把握好规划、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同时,要完善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把贯彻落实《县城市容管理条例》作为重要抓手,为我县城区营造干净整洁、秀美宜居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