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专题频道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决定书(通知书)文号相对人名称事由(案由)处罚类型处罚结果决定书(通知书)日期实施机关
1201503012022050703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应招未招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九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千分之十的罚款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作出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851×0.005=4.25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11.13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