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事由(案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决定书(通知书)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2015030120220507034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应招未招 | 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九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千分之十的罚款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作出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851×0.005=4.255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2.11.13 | 桓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