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行政许可公示(9月5日-9月12日)
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9.5-9.12)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结果 | 行政处罚生效期、截止期、执行状态(是否履行)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辽交本罚字【2023】客030006 | 使用失效、伪造、倒卖、租借《从业资格证》;从事固定线路客运经营、中途无故更换车辆、甩客、绕行揽客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的 | 徐** | 使用失效、伪造、倒卖、租借《从业资格证》;从事固定线路客运经营、中途无故更换车辆、甩客、绕行揽客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的 | 根据《本溪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自动履行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09月08日 | ||
2 | 辽交本罚字【2023】客030038 |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 李** |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自动履行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09月11日 | ||
3 | 辽交本罚字【2023】客030039 | 未执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或者未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费票据,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 | 宋* | 未执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或者未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费票据,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 | 根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自动履行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09月12日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公示(9.5-9.12) | |||||||
编号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许可类型 | 许可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210522201947 | 孟** | 新办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准予行政许可 | 2023年9月13日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