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台帐 |
序号 | 案卷编号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被处罚对象性质(公民、个体工商户、法人) | 案情 | 处罚决定 | 处罚金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合计价值) | 结案时间 |
1 | 桓林罚决字〔2023〕第(10031)号 | 李* | 个人 | 在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擅自在民宿旁边的林地内,修建了三个小木屋和一个木质平台,占用林地89.04平方米。 | 罚款 | 890.4元 | 2023.8.1 |
2 | 桓林罚决字〔2023〕第(10012)号 | 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 2018年9月,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下,擅自在位于八里甸子镇马鹿泡村摩天岭隧道出口处,修建消防水池和通往水池的道路,占用土地925平方米,其中乔木林地220.28平方米、其它草地704.72平方米。 | 罚款 | 9250元 | 2023.8.2 |
3 | 桓林罚决字〔2023〕第(10038)号 | 盖*伟 | 个人 | 2022年7月,在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下,擅自在位于八里甸子镇韭菜园子村7组窑沟,自家的林地内砍伐天然林硬杂木8株,合立木蓄积1.7083立方米,用于制作人参叉子。树木砍伐以后,在林地内种植帘参,占用林地面积1646.67平方米。 | 罚款 | 17932.81元 | 2023.8.2 |
4 | 桓林罚决字〔2023〕第(10036)号 | 郭*海 | 个人 | 2022年8月,在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八里甸子镇韭菜园子村姜家沟沟门,郭光明的林地内砍伐天然林硬杂木27株,合立木蓄积0.8758立方米。树木砍伐以后,在林地内种植帘参,占用林地面积1513.33平方米 | 罚款 | 11644.27元 | 2023.8.2 |
5 | 桓林罚决字〔2023〕第(10037)号 | 赵*东 | 个人 | 2022年8月,在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八里甸子镇韭菜园子村姜家沟沟门,郭光明的林地内砍伐天然林硬杂木27株,合立木蓄积0.7362立方米。树木砍伐以后,在林地内种植帘参,占用林地面积1220平方米。 | 罚款 | 9423.44元 | 2023.8.2 |
6 | 桓自然执罚字〔2023〕第301号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 | 法人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二棚甸子镇四平村集体土地 | 罚款 | 34678.5元 | 2023.8.2 |
7 | 桓林罚决字〔2023〕第(10030)号 | 桓仁***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 | 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在位于北岔村7组四个地点的林地内,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1、在采矿施工过程中造成山体破坏,形成一个深坑,面积为44平方米;2、在采矿施工过程中使山体形成一个孔洞,孔洞面积6平方米;3、施工期间修建的两处工房,分别占用林地面积44.5平方米、76.9平方米;整体占用林地面积为171.4平方米 | 罚款 | 1714元 | 202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