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4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紧扣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告如下:
一、我局现有职权行政执法主体1个,为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无其他行政执法主体。
二、我局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86人。2024年我局共参加执法证考试合格人员57人。
三、我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为3人,有2人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2024年度我局对16件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件。
四、结合权责清单,我局编制2024年度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计353大项(子项859项)内容。其中行政许可12大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检查29大项,行政处罚259大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备案8项,其他行政权力12大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五、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截至目前,全县共制定抽查检查计划36个,实施检查280户,目前已全部完成。
六、共监督检查生产企业89家,并对县域内108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管理,A类企业8家、B类企业94户、C类企业6家。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深度嵌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健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108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录入。
七、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年共开展集体培训3次。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将我局行政检查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相关决定信息在本溪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按照司法局相关要求,参照辽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免罚清单,编制我局免罚清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4年度共计55件,其中不予处罚15件,减轻处罚40件,实施容错免罚机制,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90份。
九、全面规范全县主体经营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0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74件。并积极做好公示、备案及各执法单位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公示等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公示,确保案件公示程序、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十、我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及时备案;四是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