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3月)
序号 | 行政 处罚 决定 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罚款金额、吊销、责令停业等) | 作出处罚 机关名称 和日期 |
1 | 桓卫公罚字【2025】第2025001号 | 桓仁满族自治县乾康休闲广场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名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桓仁满族自治县乾康休闲广场 | 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名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1. 警告 2.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 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0日 |
2 | 桓卫医罚字【2025】第2025001号 | 崔*根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擅自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 | 崔*根 | 崔*根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擅自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元整(1000.00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1日 |
3 | 桓卫医罚字【2025】第2025002号 | 刘*艳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 刘*艳 | 刘*艳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桓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