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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公示台账

来源:桓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小 大】
序号文书号被处罚人名称被处罚对象性质案情处罚内容立案日期结案日期
1桓林罚决字(2026)第07007号乔*光公民因修建高速公路,申请临时使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临时使用林地期限至2025年9月27日。林地使用期限到期后,由乔*光负责拆除地上附属设施,并将该地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乔*光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工作。经鉴定,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未覆绿林地面积72平方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1016.9元。1.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罚款,即:1016.9元。
2026.09.22202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