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机关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
为深入优化我县营商法治环境,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机关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如下:
桓仁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表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19家娱乐场所歌厅经营场所项目库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2家 | 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32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薄,营业项目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 4月检查1家 7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2 |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2家电子游艺经营场所项目库中按50%比例随机抽取1家 | 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32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薄,营业项目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 11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3
|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14家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项目库中按15%比例随机抽取2家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 4月检查1家 7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4 |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10家旅行社项目库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1家 | 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
4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5 |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从8家A级景区项目库中按25%比例随机抽取2家 | 检查A级景区最大承载量控制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十五条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 4月检查1家 9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6 |
桓仁满族自治县 医疗保障局 |
从全县定点244家医药机构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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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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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检查4家、第二季度检查8家、第三季度检查9家、第四季度检查4家。 |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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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桓仁满族自治县 水务局 |
从52家办理取水许可证企业项目库中按4%比例抽取2家 |
对办理取水许可证企业的计量设施检验 |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直接取用地下水(含地温空调取水、回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
一季度检查2家 |
检验 |
8 |
桓仁满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 |
桓仁县55家种子经营业户按18%抽取检查10家业户 |
对种子经营备案情况、经营品种真实性、种子备案是否规范、有无转基因种子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载明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的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种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种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二)对种子进行取样测试、试验或者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生产经营档案及其它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五)查处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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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检查5家 5月检查5家 |
现场调阅、查验 |
9 |
桓仁满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 |
从39家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企业中按5%抽取2家检查 |
对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维修企业是否具有维修资格、农机配件进货是否正规、农机维修服务质量情况等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63号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2016年02月0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四十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资料;(二)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三)件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并进行维修;(四)责令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2号) 第20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配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3月检查1家 6月检查1家 |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 |
10 |
桓仁满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 |
从桓仁61家经营化肥和农肥企业中按2%抽取一家农肥生产企业 | 对生产有机肥的企业按照《肥料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有机肥料技术参数、是否有投机取巧、是否偷工减料等非负和有机肥料表准的行为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一季度抽取一家检查 |
现场调阅检查、勘验。 |
11 |
桓仁满族自治县 烟草专卖局 | 桓仁县辖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工商户、企业共计1320户,按10%随机抽取132户开展检查。 | 桓仁县辖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工商户、企业涉烟经营行为 | 《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 第一季度33户 第二季度33户 第三季度33户 第四季度33户 |
现场检查 |
12 | 桓仁满族自治县 自然资源局 | 从8家矿山企业项目库中按20%比例随机抽取2家。 | 越层越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的正常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管理矿产资源的部门,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国有矿山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个体采矿者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勘查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 6月检查1家 11月检查1家 | 现场检查 |
13 |
桓仁满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从执法检查200家用人单位数据库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20家用人单位。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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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检查5家 7月检查5家 8月检查5家 9月检查5家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