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一、基本概况
桓仁县审计局是桓仁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执法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三、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二)起草自治县单行条例草案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发展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桓仁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等。
(五)按规定对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市、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全县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领导岗位职责
(一)主要领导岗位职责
领导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组工作。
(二)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岗位职责
1.主管财政、企业、政策跟踪、联网审计等工作和项目审理、质量控制、法规计划、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负责督促分管人员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及岗位职责
县审计局无内设机构
岗位职责:1、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全县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
2、审计法规管理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工作;
3、审计计划管理,负责拟定县审计局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项目日常管理,督促、调度、汇总、整理全县审计项目进展情况。
4、审计统计管理,负责审计项目日常统计工作。
5、审计整改督办,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审计计划执行、审计统计和成果运用等方面的考核;
6、审计成果综合运用,负责审计成果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工作,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7、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开展局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8、审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审计项目及其审计业务文书进行审理并出具审理意见书,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六、配套制度
(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二)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组长(主审)责任制暂行办法
桓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