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补充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为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辽司通〔2019〕88号)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补充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予以公告。
一、职权行政执法主体
机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法定代表人:郭术苹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文化路28号
电话:024-48822329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