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12-27 | 成文日期: | 2017-1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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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预算(2018年)
目录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三公汇总表
十二、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成立于2001年,前身为桓仁县水利电力局,成立于1986年,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水务局是集水利、电力、水产、抗旱防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城镇供水于一体的综合职能部门。
1、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水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县、地方水利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水务政策,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实施审批取水许可,合理开发和利用,拟定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工作。
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和抗旱工作,对江河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6、负责全县水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水产增、养殖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监测、监督、检查水土流失工作,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8、负责全县水能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小水电燃料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治理和管护,审批各类涉河建设项目及采砂许可。
10、负责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可研设计、施工及监督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
2、局属各站办:防汛办公室;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水产站;渔政管理站;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水土保持站;水利综合执法队;河务管理办公室;基程水利总站;水电水资源办公室。
第二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78.4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2.9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及渔政管理站变成全额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7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2018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3万元,比2017年减少4.08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压缩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及业务招待费均有减少,节约财政经费4.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9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水务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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