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0461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恢复历史地名牛毛寨的建议》(第219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8-14 | 成文日期: | 2019-08-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恢复历史地名牛毛寨的建议》(第2198号)答复
(A类)
桓政议字〔2019〕第3号
李正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历史地名牛毛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牛毛寨作为历史地名的由来
牛毛寨所处区域因位于牛毛大山北麓而得名“后牛毛”,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发生的萨尔浒战役波及此地,萨尔浒战役之后,后金(清朝前身)在此修筑山寨,因此寨南倚牛毛大山而取名“牛毛寨”。从民国时代(1912年)开始,此地不再使用“后牛毛”名称,因此地有一片开阔荒草甸子而取名“牛毛大甸子”,后简称为“大甸子”,“后牛毛”“牛毛寨”遂成历史地名。从地名的演变中可知,“后牛毛”“牛毛寨”作为历史地名已有400年历史,而“大甸子”作为现今地名亦有100年历史。
二、关于村名变更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地名变更需“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截至2014年末,大甸子村共有居民574户、2200人,其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上地址均使用“大甸子村”名称。
三、关于村名变更程序
村名变更程序如下: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形成代表会决议,报请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研究同意后,报请县政府;县政府接到申请后,指示县民政部门到村、乡镇核实情况,确定程序合法后,向县政府提议批复更名;县政府决定更名并向社会公示。
综上所述,村名变更需当地村民确有变更意愿,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在履行规定程序后方可执行。“牛毛寨”这一历史地名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是我县一笔重要文化财富,把大甸子村更名为“牛毛寨村”有利于提升村、镇乃至县城的文化品味,对于推动桓仁乡村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桓仁县政府将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村民对“牛毛寨”村名的认可度,同时,深入乡村了解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全力推动更名工作。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责任领导:纪晓东
联系人及电话:刘莹,024-4886358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