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0-00437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监督管理问题的建议》(第306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成文日期: | 2020-07-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监督管理问题的建议》(第3063号)答复
(A类)
桓政议字〔2020〕第5号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栗坤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监督管理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中肯、切合实际、有深度,值得借鉴与采纳,现答复如下:
供暖、供水、燃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地下管网改造后,小区地面应按照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将会破坏小区环境,影响居民正常通行。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加强监督验收。
我县对此项工作已有明确规定:专业经营单位管网改造挖掘前需提出申请,住宅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开工,改造后结构层以上部位恢复需专业部门施工按规定进行并经过验收。这样就大大地提高了恢复质量,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有利进行。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欢迎您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责任领导:邹巍然
联系人及电话:罗岩,024-48831266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