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4-15 | 成文日期: | 2015-04-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和全省大气联防联控总体安排,针对影响我县空气质量主要污染因子的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县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削减和控制排污总量为重点,着力抓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县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时限
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逐年下降。具体指标为:以2013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基数,2015年下降3%,2016年下降6%,2017年下降10%以上,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全县全年环境空气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让全县人民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孟广华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尹红炜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重点企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王圣全担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县发改局负责编制全县煤炭总量控制实施方案,逐步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等量替代制度,严控新增燃煤项目,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万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经信局)
2.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县发改局负责引入主城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气化桓仁工程实施。县城建局、华润燃气公司负责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2015年,华润燃气公司投资1200余万元,铺设泰山路—五女山路、黄河大街西共计2.7公里的燃气管线;完成丽水蓝湾、莲花湖小区、博尔多小区共计1150多户的天然气进户工作。积极推广地源热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华润燃气公司)
3. 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煤炭质量监管,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负责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县城建局负责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5.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城市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葡萄酒产业园、西江新城、包装印刷产业园的四个区域划为烟尘控制区,共50平方公里。其中,高污染禁燃区为9.54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加快推进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
1. 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县城建局、县环保局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分散燃煤热源锅炉,积极探索新途径,使包装印刷产业园供热依托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环保局)
2. 全面拆除燃散煤茶炉、散煤大灶。完成城区内16家浴池锅炉改造,完成隆兴酒店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2015年,取缔县职教中心、城郊林场、熊场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1. 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对我县重点行业全面开展落后产能排查,提出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2015年,完成桓仁晶峰硅业有限公司关停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 严格环境准入。县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国家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对未能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3.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负责启动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辽宁聚能木业有限公司的搬迁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四)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
1. 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县环保局负责监督钢铁、电力及大型燃煤锅炉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按照国家新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2.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县环保局、县经信局负责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3. 开展秸秆焚烧综合治理。县农发局负责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县环保局及各乡镇政府负责加强农作物秸秆集中露天焚烧的执法检查,禁止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责任单位:县农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4.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林地内矿山进行摸底调查,督促矿山抓好植被恢复。(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五)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产业集聚区内,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县经信局负责推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2015年比2013年降低10%左右。(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2. 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县科技局负责强化国家和省级《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的推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负责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六)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1.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道路扬尘污染,加大环卫设备、设施投入。2015年底前,增加垃圾压缩车、道路清洗车、环卫保洁车、叉车等环卫车辆 18台(辆);增加垃圾箱 60个、垃圾筒260 个;新建垃圾收集房2 个。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提高保洁标准,扩大保洁面积,增加监察人员3 人、保洁人员32 人。道路清扫前洒水避免扬尘,严格每日清运制度,严禁在城区、街道、小区内焚烧树叶、枯草、塑料制品等秋冬黄白垃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2. 完善扬尘污染整治责任体系。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成立专门管理执法队,对该项工作进行全天候巡查,各种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3. 全面加强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房屋拆迁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设置连续钢制封闭式围挡,并保证围挡坚固、美观和整洁,防止施工作业影响周围环境;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实行硬化处理,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要用水泥进行硬化铺装,长度应达到15米以上,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同时,建筑施工现场出口处内侧设置刷车槽和排水沟,并配备清洗设施。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车辆进行清理或刷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4. 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投入力度。以建设桓仁大森林公园为核心,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坚持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园林引入街道、把花园引入小区”的生态理念,重点加大沿江沿河、新建道路两旁和公园、广场周边等绿化力度,打造城林相依、绿树掩映的绿色县城。2015年,计划新增绿化面积9.63万平方米,种植乔木0.43万株、灌木1.34万墩、花卉3.72万株、草坪0.2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9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七)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县交通局负责推进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油改气工作。2015年,计划将145辆未改造双燃料且符合更新日期和更新条件的出租轿车全部更新;新增6台使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的城市公交车。(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2. 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污染年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完成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企业的资格认证,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测人员的培训,并对检测技术、流程、标准和质量等进行监督;积极开展对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的专项治理,依法处罚超标车辆,责令其限期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准上路行驶,鼓励举报冒黑烟机动车,查扣冒黑烟的各类机动车;采取抽测、路检等措施,控制超标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3. 完成“环保绿标路”创建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50万元,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和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完成中心大街(香山路至南关路)环保绿标路建设,绿标路里程达到0.65公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4. 禁止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到2015年底,超标车辆全部淘汰,全县黄标车淘汰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八)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1.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成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和国控重点污染源颗粒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 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以颗粒物(PM10和PM2.5)为重点开展本地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成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县环保局负责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政府应急办)
4.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环境刑事犯罪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考核奖惩。县政府将蓝天工程工作成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和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蓝天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强化机制保障。进一步强化领导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坚持年初部署、年末考核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任务协调推进机制及每季度工作通报制度。
3. 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开辟宣传专栏,强化环保舆论监督和公益宣传。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环境信息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在县报发布政府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空气环境质量指标、蓝天工程工作进展等。
4. 增加资金投入。坚持以政策推动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县财政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蓝天工程奖励资金,对工作进展快、完成任务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
5. 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县环保局负责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及相关工作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每年定期发布大气环境治理白皮书,适时发布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县经信局负责公布全市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及淘汰时限。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县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削减和控制排污总量为重点,着力抓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县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时限
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逐年下降。具体指标为:以2013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基数,2015年下降3%,2016年下降6%,2017年下降10%以上,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全县全年环境空气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让全县人民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孟广华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尹红炜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重点企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王圣全担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县发改局负责编制全县煤炭总量控制实施方案,逐步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等量替代制度,严控新增燃煤项目,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万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经信局)
2.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县发改局负责引入主城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气化桓仁工程实施。县城建局、华润燃气公司负责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2015年,华润燃气公司投资1200余万元,铺设泰山路—五女山路、黄河大街西共计2.7公里的燃气管线;完成丽水蓝湾、莲花湖小区、博尔多小区共计1150多户的天然气进户工作。积极推广地源热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华润燃气公司)
3. 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煤炭质量监管,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负责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县城建局负责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5.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城市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葡萄酒产业园、西江新城、包装印刷产业园的四个区域划为烟尘控制区,共50平方公里。其中,高污染禁燃区为9.54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加快推进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
1. 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县城建局、县环保局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分散燃煤热源锅炉,积极探索新途径,使包装印刷产业园供热依托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环保局)
2. 全面拆除燃散煤茶炉、散煤大灶。完成城区内16家浴池锅炉改造,完成隆兴酒店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2015年,取缔县职教中心、城郊林场、熊场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1. 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对我县重点行业全面开展落后产能排查,提出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2015年,完成桓仁晶峰硅业有限公司关停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 严格环境准入。县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国家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对未能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3.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负责启动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辽宁聚能木业有限公司的搬迁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四)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
1. 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县环保局负责监督钢铁、电力及大型燃煤锅炉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按照国家新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2.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县环保局、县经信局负责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3. 开展秸秆焚烧综合治理。县农发局负责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县环保局及各乡镇政府负责加强农作物秸秆集中露天焚烧的执法检查,禁止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责任单位:县农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4.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林地内矿山进行摸底调查,督促矿山抓好植被恢复。(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五)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产业集聚区内,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县经信局负责推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2015年比2013年降低10%左右。(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2. 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县科技局负责强化国家和省级《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的推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负责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六)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1.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道路扬尘污染,加大环卫设备、设施投入。2015年底前,增加垃圾压缩车、道路清洗车、环卫保洁车、叉车等环卫车辆 18台(辆);增加垃圾箱 60个、垃圾筒260 个;新建垃圾收集房2 个。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提高保洁标准,扩大保洁面积,增加监察人员3 人、保洁人员32 人。道路清扫前洒水避免扬尘,严格每日清运制度,严禁在城区、街道、小区内焚烧树叶、枯草、塑料制品等秋冬黄白垃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2. 完善扬尘污染整治责任体系。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成立专门管理执法队,对该项工作进行全天候巡查,各种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3. 全面加强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房屋拆迁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设置连续钢制封闭式围挡,并保证围挡坚固、美观和整洁,防止施工作业影响周围环境;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实行硬化处理,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要用水泥进行硬化铺装,长度应达到15米以上,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同时,建筑施工现场出口处内侧设置刷车槽和排水沟,并配备清洗设施。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车辆进行清理或刷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4. 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投入力度。以建设桓仁大森林公园为核心,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坚持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园林引入街道、把花园引入小区”的生态理念,重点加大沿江沿河、新建道路两旁和公园、广场周边等绿化力度,打造城林相依、绿树掩映的绿色县城。2015年,计划新增绿化面积9.63万平方米,种植乔木0.43万株、灌木1.34万墩、花卉3.72万株、草坪0.2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9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七)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县交通局负责推进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油改气工作。2015年,计划将145辆未改造双燃料且符合更新日期和更新条件的出租轿车全部更新;新增6台使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的城市公交车。(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2. 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污染年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完成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企业的资格认证,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测人员的培训,并对检测技术、流程、标准和质量等进行监督;积极开展对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的专项治理,依法处罚超标车辆,责令其限期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准上路行驶,鼓励举报冒黑烟机动车,查扣冒黑烟的各类机动车;采取抽测、路检等措施,控制超标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
3. 完成“环保绿标路”创建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50万元,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和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完成中心大街(香山路至南关路)环保绿标路建设,绿标路里程达到0.65公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4. 禁止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到2015年底,超标车辆全部淘汰,全县黄标车淘汰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八)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1.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成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和国控重点污染源颗粒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 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以颗粒物(PM10和PM2.5)为重点开展本地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成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县环保局负责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政府应急办)
4.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环境刑事犯罪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考核奖惩。县政府将蓝天工程工作成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和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蓝天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强化机制保障。进一步强化领导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坚持年初部署、年末考核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任务协调推进机制及每季度工作通报制度。
3. 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开辟宣传专栏,强化环保舆论监督和公益宣传。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环境信息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在县报发布政府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空气环境质量指标、蓝天工程工作进展等。
4. 增加资金投入。坚持以政策推动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县财政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蓝天工程奖励资金,对工作进展快、完成任务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
5. 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县环保局负责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及相关工作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每年定期发布大气环境治理白皮书,适时发布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县经信局负责公布全市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及淘汰时限。
附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指标 |
责任单位负责内容 |
1 |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县发改局负责编制全县煤炭总量控制实施方案,逐步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等量替代制度,严控新增燃煤项目,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万吨。 |
县发改局、经信局、统计局,通过行政、技术手段,控制全县煤炭消费总量。 |
2 |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县发改局负责引入主城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气化桓仁工程实施。县城建局、华润燃气公司负责天燃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天然气消费年均增速要保持在15%以上,积极推广地源热泵。 |
县发改局、县城建局、华润燃气公司给出燃气管道建设内容、规划使用燃气户数等内容。 |
3 |
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煤炭质量监管,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工作计划及内容。 |
4 |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负责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县城建局负责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 |
县发改局、经信局要鼓励发展节能产业,县城建局对新建筑要严格执行标准。 |
5 |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城市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葡萄酒产业园区、西江新城区、包装印刷产业园区的四个区域划为烟尘控制区,共50平方公里。其中,高污染禁燃区为9.54平方公里。 |
2015年5月底前,县环保局划出全县烟尘控制区。 |
6 |
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县城建局、县环保局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分散燃煤热源锅炉,积极探讨新路径,使包装印刷产业园区供热依托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 |
县城建局、环保局对新建燃煤热源锅炉一律不批。 |
7 |
全面拆除燃散煤茶炉、散煤大灶。完成城区内浴池锅炉改造,完成隆兴酒店洗浴锅炉锅炉煤改气工程,2015年,取缔县职教中心、城郊林场、熊场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 |
县环保局负责清理使用燃煤锅炉,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控制服务业商户使用燃煤发照问题。 |
8 |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对我县重点行业全面开展落后产能排查,提出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
县经信局、发改局给出落后产能淘汰企业名单。 |
9 |
严格环境准入。县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国家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对未能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县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联合办公,相互制约。 |
10 |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负责启动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辽宁聚能木业有限公司的搬迁。 |
县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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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县环保局负责监督电力及大型燃煤锅炉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按照国家新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 |
县环保局、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加强金山热电环保设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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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县环保局、县经信局负责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
县环保局、经信局、中石油给出加油站等单位油气收集系统治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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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秸秆焚烧综合治理。县农发局局负责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负责加强农作物秸秆集中露天焚烧的执法检查,禁止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
县农发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给出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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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产业集聚内,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县经信局负责推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2015年比2013年降低10%左右。 |
县经信局、环保局提出工作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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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县科技局负责强化国家和省级《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的推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负责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 |
县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梳理全县相关企业,提出重点企业培育名单,并跟进相应管理、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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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道路扬尘污染,加大环卫设备、设施的投入。2015年底前,增加垃圾压缩车、道路清洗车、环卫保洁车、叉车等环卫车辆18台(辆);增加垃圾箱60个、垃圾筒260 个;新建垃圾收集房2 个。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提高保洁标准,扩大保洁面积,增加监察人员3 人、保洁人员32 人。道路清扫前洒水避免扬尘,严格每日清运制度,严禁在城区、街道、小区内焚烧树叶、枯草、塑料制品等秋冬黄白垃圾。 |
县城建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给出具体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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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扬尘污染整治责任体系,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成立专门管理执法队,对该项工作进行全天候巡查,各种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县综合执法局给出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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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房屋拆迁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设置连续钢制封闭式围挡,并保证围挡坚固、美观和整洁,防止施工作业影响周围环境;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实行硬化处理,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要用水泥进行硬化铺装,长度应达到15米以上,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同时,建筑施工现场出口处内侧设置刷车槽和排水沟,并配备清洗设施。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车辆进行清理或刷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 |
县城建局、综合执法局给出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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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投入力度。以建设桓仁大森林公园为核心,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坚持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园林引入街道、把花园引入小区”的生态理念,重点加大沿江沿河、新建道路两旁和公园、广场周边等绿化力度,打造城林相依、绿树掩映的绿色县城。2015年,计划新增绿化面积9.63万平方米,种植乔木0.43万株、灌木1.34万墩、花卉3.72万株、草坪0.2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7.9平方米。 |
县城建局给出具体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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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县交通局负责推进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油改气工作,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采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出租车全部采用双燃料。 |
县交通局给出出租车油改气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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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污染年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完成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企业的资格认证,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测人员的培训,并对检测技术、流程、标准和质量等进行监督;积极开展对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的专项治理,依法处罚超标车辆,责令其限期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准上路行驶,鼓励举报冒黑烟机动车,查扣冒黑烟的各类机动车;采取抽测、路检等措施,控制超标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
县公安局、环保局给出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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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前,完成“环保绿标路”创建工程,投资50 万元,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和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完成中心大街(香山路至南关路)环保绿标路建设,绿标路里程达到0.65公里。 |
县环保局、财政局给出建设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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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到2015年底,力争全部淘汰超标车辆。 |
县公安局给出全县黄标车量数,淘汰率。 |
24 |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县环保局负责完成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和国控重点污染源颗粒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
县环保局负责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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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县环保局负责以颗粒物(PM10和PM2.5)为重点开展本地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成全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
县环保局负责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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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县环保局负责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
县环保局负责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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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环境刑事犯罪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县环保局、公安局负责建设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