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7-23 | 成文日期: | 2015-07-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桓仁县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有效遏制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圆满完成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根据省执法监察局《关于严肃查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发现违法用地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安排,对我县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改,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执法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职到位,所有违法用地必须予以立案查处,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如实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以政府为主导进行查处整改,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增强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意识。
二、组织安排
县政府成立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邵涛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纪晓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刚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发局、县林业局、县城建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法院、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县本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刚兼任,负责协调指导全县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具体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查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负总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精、作风正、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此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此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给予积极配合,确保全县2014度土地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扎实有效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分斑处理的疑似违法图斑,要根据实地建设情况逐一进行处理。其中,已发生实质建设行为的,违法部分要坚决立案查处。未发生实质建设行为不予变更的部分,必须彻底清除地表存在的一切临时构建物、堆放物,确保土地原貌不发生改变。对上报的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要加强跟踪监管,凡擅自改变用途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坚决予以制止,违反规划的,一律予以拆除,绝不允许假借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之名行违法占地之实。
(二)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补办用地审批手续的违法用地项目,必须在对事对人处理到位的基础上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否则坚决予以拆除复耕。
(三)对于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于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为进一步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要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予以公开曝光。
(五)加强协调配合。对此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执法监察部门要强化数据审核把关,正确把握相关政策界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按照省厅要求在5月底前处理完毕,迎接省、市督查指导。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有效遏制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圆满完成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根据省执法监察局《关于严肃查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发现违法用地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安排,对我县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改,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执法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职到位,所有违法用地必须予以立案查处,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如实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以政府为主导进行查处整改,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增强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意识。
二、组织安排
县政府成立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邵涛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纪晓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刚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发局、县林业局、县城建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法院、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县本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刚兼任,负责协调指导全县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具体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查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负总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精、作风正、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此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此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给予积极配合,确保全县2014度土地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扎实有效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分斑处理的疑似违法图斑,要根据实地建设情况逐一进行处理。其中,已发生实质建设行为的,违法部分要坚决立案查处。未发生实质建设行为不予变更的部分,必须彻底清除地表存在的一切临时构建物、堆放物,确保土地原貌不发生改变。对上报的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要加强跟踪监管,凡擅自改变用途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坚决予以制止,违反规划的,一律予以拆除,绝不允许假借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之名行违法占地之实。
(二)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补办用地审批手续的违法用地项目,必须在对事对人处理到位的基础上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否则坚决予以拆除复耕。
(三)对于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于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为进一步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要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予以公开曝光。
(五)加强协调配合。对此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执法监察部门要强化数据审核把关,正确把握相关政策界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按照省厅要求在5月底前处理完毕,迎接省、市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