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2-23 | 成文日期: | 2015-12-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管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邵 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常存波 县编委办主任
邵 昕 县司法局局长
李玉铁 县财政局局长
王世宇 县人社局局长
李富贵 县审计局局长
李少波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 俭 县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少波(兼)。
为加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管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邵 涛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常存波 县编委办主任
邵 昕 县司法局局长
李玉铁 县财政局局长
王世宇 县人社局局长
李富贵 县审计局局长
李少波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 俭 县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少波(兼)。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