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网点建设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02 | 成文日期: | 2016-03-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网点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综合配套、安全有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网点建设。为推进该项工作的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要在各村委会所在地提供30—5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办公及运营(该用房可由管理部门适当给予房租补贴)。
二、县供销社负责“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的设施配置及运营管理。
三、财政、经信、扶贫、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在“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齐心协力做好该项工作。
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桓仁智慧乡村”是我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认真按着县政府的要求,密切配合、精诚合作,尽早完成“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建设工作,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综合配套、安全有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网点建设。为推进该项工作的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要在各村委会所在地提供30—5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办公及运营(该用房可由管理部门适当给予房租补贴)。
二、县供销社负责“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的设施配置及运营管理。
三、财政、经信、扶贫、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在“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齐心协力做好该项工作。
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桓仁智慧乡村”是我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认真按着县政府的要求,密切配合、精诚合作,尽早完成“桓仁智慧乡村”村服务站建设工作,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