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通电机井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7-10 | 成文日期: | 2017-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通电机井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29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通电机井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县农村通电机井复核工作,根据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村通电机井复核工作的通知》(辽水合〔2017〕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农村通电机井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纪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段海震 县水务局局长
侯 磊 县发改局局长
张海鹰 县农发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袁春雷,联系电话:48822274。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