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废弃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8-04 | 成文日期: | 2017-08-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废弃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79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废弃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2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7〕2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县废弃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袁迪 联系电话/传真:48866617
邮 箱:759839034@qq.com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仁县废弃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管理,着力解决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水平,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全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督促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县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和重大环境风险源底数清、情况明、管控措施得到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按照“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推动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水平,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6月)
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县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
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对本地区、本系统各部门加大督导,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要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在废弃危险化学品调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落实企业责任,认真深入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水平,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县环保局要定期对各单位废弃危险化学调查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
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废弃危险化学品整治经验成果,于2019年10月1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县环保局。
四、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根据《桓仁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其中“强化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监管”一项由环保局(环境监察局)牵头负责实施。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格化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桓政办发〔2015〕46号)要求,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域、本系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监管工作,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相关规定,做好废弃化学品贮存、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环境监管,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一)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 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按照“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推动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水平,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 切实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依法产生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
3. 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处罚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二)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底数
1. 摸清底数。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摸清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的种类、数量、分布、贮存和处置情况,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数据库。
2. 排查风险。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开展环境风险辨识、评估基础上,排查、统计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数量、自动化控制等情况,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三)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加强高危废弃化学品管控。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包装、装卸等环节管控,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四)强化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的依法治理
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要求,进一步强化产废单位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并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管理。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1. 统筹规划布局。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规划布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
2. 规范产业布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3. 严格环境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环评阶段,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要以相关部门先期批复为开展环评的先决条件。
(六)大力提升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不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大投入提高环境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 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安全、有序施救,加强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防控,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
2. 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督促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
3. 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指定专门科室及人员具体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并按照本实施方案限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三)加强执法监管。各乡镇政府、八卦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按照季度向环保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