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11-06 | 成文日期: | 2017-11-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7〕104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根据《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桓政办发〔2017〕78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水务局、环保局分管领导兼任。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段海震 县水务局局长
副主任: 王 伟 县水务局副局长
孟庆才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守东 县发改局副局长
宋文禄 县农发办主任
李士发 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少那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勇 县城建局副局长
冯立祥 县农发局副局长
于 伟 县动监局副局长
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负责,负责对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协调调度、督查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河长制工作,并将工作人员报送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联系人:孙勇,联系电话:15941491833。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