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0865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扩大创卫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3-01 | 成文日期: | 2012-03-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2〕9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扩大创卫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扩大创卫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扩大创卫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不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加快新市镇和农民新村建设进程,打造更加整洁、秀美、文明、宜居、幸福的新桓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桓仁为指导,以县委十六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为着力点,以扩大“创卫”成果为载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原则,着力解决全县城乡新增脏乱差问题,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为全面完成城乡整洁行动任务,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检,加快建设桓仁市进程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县政府成立扩大“创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室、爱卫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爱卫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扩大“创卫”成果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联系电话:8875006 、8862848。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协助爱卫办完成阶段汇总、数据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实施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专项整治行动
1. 实施内容:
依据“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坚持长效管理,积极做好市容市貌、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宾馆酒店、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及镇辖村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省、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2. 时间安排:
1月为宣传、发动阶段;2月至10月为全面整治、整改阶段;11月至12月为总结阶段。各管理部门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密切合作,联合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二)第24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
1. 实施内容:
(1)以居民小区为重点,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彻底清除居民区院落、楼道内的越冬垃圾及残冰积雪;着力解决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保洁力度,增加清扫频次,提高保洁质量。
(2)以主次干路和商业区周边为重点,开展商业街区、集贸市场卫生整治活动,由爱卫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整治商业区、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重点在民族路、步行街、鹏翔超市、乐购超市、华一商场、四达商厦、八千平商场、农贸市场、百批市场、临时市场等区域开展集中大清理活动,做到设施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无污水溢流,无积雪堆放,无场外经营。
(3)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开展城区卫生大清理活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饭店、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搞好室内外卫生,清理废弃物、越冬垃圾和破损的牌匾横幅,搞好公厕卫生,做好美化绿化亮化工作。加强城镇内中小河、西小河以及其他沟渠清理工作。4月16日为单位卫生净化日,各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齐。
(4)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各村的环境卫生监管力度,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治理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等现象。组织清理村头、桥头、河边、沟边、垃圾箱(点)周边积存的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土堆、柴堆、粪堆,搞好居民室内和庭院卫生。各村要集中开展2—3次大清理活动,继续推进农村“四有一无”(有专业保洁员、有固定垃圾点、有垃圾运输工具、有固定垃圾排放场,无垃圾积存)工程建设,确保农村环境整洁有序。
(5)以规范施工为重点,开展施工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城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两高一铁”工程为重点,强化对施工工地和拆迁现场的卫生治理。施工现场卫生设施、作业围挡要符合标准;物料堆放要整齐有序;拆迁施工现场要避免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要保持场平地净,无残土积存;施工场地出入口要实施硬化处理并经常洒水,要认真清洗施工现场车辆轮胎,防止扬尘污染和带泥上路。
(6)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开展各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城建局、卫生局、工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水务局、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大市容市貌、“五小”行业、废品收购、旅游景区、城乡山洪沟、白色垃圾、扬尘污染等方面整治力度。电信、邮政、客运、交警、民政、市政等单位要做好公用电话亭、邮政信箱、公交车站亭(牌)、交通信号标志、路标路牌、交通护栏、路灯等设施的清洁、维修和更换。
2.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4月1日—10日)。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逐级排查脏乱差问题,明确整治重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4月11日—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治活动,为继续深入开展“城乡整洁行动”奠定基础;4月20日—23日,各部门、各乡镇要搞好自检自查;4月24日—25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清洁月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宣传和报道正反面典型。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4月26日—30日)。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在4月25日前上报清洁月工作总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三)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 实施内容: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倡导不吸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倡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生产方式,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全县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2)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一是保证城区一二级街路路面清洁平整,人行步道无破损,科学解决城市区域地面裸露问题,并确保建筑立面色调统一、广告设置规范、店面“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乱摆乱挂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保证三四级街路和居民小区路面硬化完好,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并做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二是通过集中整治,清除农村各类积存垃圾,做好道路平整硬化和“四有一无”基础建设工作,疏通沟渠,清理“三堆五乱”,消除白色污染,搞好农户室内和庭院卫生,全县行政村基本达到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
(3)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一是在县城主干道和繁华街市设置果皮箱,在全县社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并加大对卫生保洁、垃圾运输、道路水洗等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提高设施整洁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二是推进县城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各乡镇要完善村屯保洁机制,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并设置垃圾收集、中转、清运设施,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处理规范化。
(4)抓好公共场所及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强化农贸市场、临时市场、乡镇集市的清扫保洁、垃圾清理、公厕卫生、摊位规范和“消杀除害”等工作,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促进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二是加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窗明几净、物品整齐,室内外环境卫生符合“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要求;要重点搞好客运站、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外卫生,清理废弃物和越冬垃圾,整顿车辆停放秩序,并做好美化、绿化、亮化工作。三是加强城乡结合部、镇辖村、施工工地、农民工聚集地、畜禽养殖场、自来水厂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治理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等行为。四是强化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设施建设和美化绿化工作,达到“六无”标准(无垃圾残土、无残垣断壁、无柴草杂垛、无白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公路用地以外的环境卫生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管理。
(5)完成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确保全县农村改厕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要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要稳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6)抓好病媒生物防控工作。落实国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全县春秋两季灭鼠及熏杀蚊蝇工作,抓好各单位及有蟑住户灭蟑工作,坚决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有效防控相关传染病,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2. 时间安排:
每年1月至2月为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10月为全面整治阶段;11月为自检自查、年度总结阶段;12月为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四、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扩大“创卫”成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早部署、早安排,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级分解任务指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着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扩大“创卫”成果工作,设置专栏,深入报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营造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参与;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要及时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报批评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反面典型;爱卫办要联合群团、教育部门开展好各类主题教育;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立群众投诉受理电话,认真梳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对扩大创卫成果工作的满意度。
(三)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质保量完成扩大“创卫”成果工作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加大行政管理处罚力度。
(四)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各部门、各乡镇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督查室、爱卫办将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考评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 桓仁满族自治县扩大“创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扩大“创卫”成果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桓仁满族自治县扩大“创卫”成果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友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辛晓明 县委办公室主任
纪晓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冷贵才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周晓婕 县爱卫办主任
成 员:刘喜平 县卫生局局长
曹龙江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 军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韩向光 县教育局局长
李延栋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凤荔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圣全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苏春寰 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张天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金才 县交通局局长
王占全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李富贵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宋月春 县水务局局长
王文库 县报社总编辑
万宝刚 团县委书记
林伟年 县路政管理局局长
邵 昕 县司法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徐 波 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于学民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春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延阳 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王世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臧吉石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
赫英威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郭志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侯玉明 县物价局局长
何 良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忠军 县统计局局长
郭术苹 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侯 磊 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玉东 县民政局局长
郭子文 县档案局局长
姜永利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凤贵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金锡海 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潘德明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马永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辛国权 县邮政局局长
李景波 县联通公司经理
张 皓 县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郭曙华 县总工会副主席
盛冰冰 县妇联主席
张九忠 县体育局局长
徐贵伟 县八卦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念久 五里甸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殷显贵 沙尖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作鹏 普乐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崔明海 雅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明政 向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邹巍然 桓仁镇人民政府镇长
汪兴福 八里甸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左 强 木盂子管委会主任
张海鹰 华来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忠志 北甸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毕树军 古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先锋 黑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于靖池 二棚甸子镇人大主席
王洪平 县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
崔 淞 县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扩大创卫成果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目标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一、宣传教育工作 | 1. 在电视、报纸、电台、政府网站等宣传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扩大创卫成果,让健康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老少皆知。 | 文明办、广播电视台、县报社、信息中心 | 张天波、 王文库、张树利 |
2. 制作播出爱护环境、讲文明、讲卫生、禁烟控烟等公益宣传片。 | 爱卫办、广播电视台 | 周晓婕 | |
3. 利用大型广告牌、宣传长廊、横幅、短信平台、各商家LED电子屏等,宣传扩大“创卫”成果标语口号,营造浓厚氛围。 | 文明办、爱卫办、各通信企业 | 张天波、周晓婕、 各通信企业经理 | |
4. 组织开展“清洁家园,从我做起”、“大家多一份自觉,桓仁多一分靓丽”等主题活动。 | 团县委、教育局、街道办 | 万宝刚、韩向光、 徐贵伟 | |
二、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 1. 保证城区街路路面清洁平整,人行步道无破损,采用科学方法解决城市区域内裸露地面问题。 | 城建局 | 曹龙江 |
2. 清除春联、福字,周边建筑立面色调统一,广告设置规范,无乱摆乱挂现象,规范主次干道两边的各类商店,个体业户店面牌匾,确保“门前三包”落实到位,货品入室上架,门前摆花设景。 | 综合执法局 | 李延栋 | |
3. 在县城主干道和繁华街市设置果皮箱,在居民社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加大清扫保洁、垃圾运输、设施设备的投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 城建局 | 曹龙江 | |
4. 建立良好交通秩序,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各类货车滴、漏、抛、洒现象,加强出租车管理,坚决制止和严格处罚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超载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 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 交通局、路政局 | 李明富、李延栋、 刘金才、林伟年 | |
5. 清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 综合执法局、工商局 | 李延栋、王 军 | |
6. 管理好夜市市场,解决乱摆乱放、无序经营现象。加强花、鸟、鱼集贸市场管理。 | 综合执法局、工商局 | 李延栋、王 军 | |
二、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 7. 重点对民族路、步行街、鹏翔超市、乐购超市、华一商场、四达商厦、八千平商场、农贸市场、百批市场、临时市场等环境卫生不定期开展大清理活动,达到设施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无污水溢流,无积雪堆放,无场外经营现象。 | 城建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 | 曹龙江、李延栋、 王 军 |
8. 城市土地在未出让之前,该区域无垃圾、无杂物、无乱堆乱占问题。 | 城建局、综合执法局 | 曹龙江、李延栋 | |
9. 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作业围挡符合标准,物料堆放整齐有序;拆迁施工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平地净,无残土积存;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实施硬化并经常洒水,对驶出施工现场车辆的轮胎进行清洗,防止扬尘污染和带泥上路。 | 城建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 曹龙江、刘金才、 李延栋 | |
10. 城区内主次街路保证路面硬化无损、清洁平整,做好美化、绿化和亮化,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域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无杂物、无乱堆乱放现象,重点搞好城镇内中小河、西小河以及其他沟渠清理工作。 | 城建局、水务局 | 曹龙江、宋月春 | |
11. 全县等级公路养护良好,公路路面及公路用地卫生清洁,无垃圾、杂物及牲畜粪便,无乱堆乱放现象,强化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达到无垃圾残土、无残垣断壁、无柴草杂垛、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 | 交通局、路政局、各乡镇政府 | 刘金才、林伟年、 各乡镇长 | |
三、社区环境专项整治 | 1. 彻底清除居民小区院落及楼道内的越冬垃圾、残冰积雪、乱贴乱画和乱堆乱放等。加大保洁力度,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增加清扫频次,提高保洁质量,杜绝“三堆五乱”现象,确保病媒生物密度符合国家标准。 | 城建局、街道办 | 曹龙江、徐贵伟 |
2. 社区路面硬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社区绿化美化,楼道亮化,有效治理白色垃圾,坚决制止毁坏绿地,改做他用现象。 | 街道办、综合执法局、城建局 | 徐贵伟、李延栋、 曹龙江 | |
3. 物业部门对新建居民小区要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确保居民拥有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 城建局、综合执法局、 街道办 | 曹龙江、李延栋、 徐贵伟 | |
4. 每年4月16日要以社区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净化环境、清除乱堆乱放整治活动。 | 街道办、综合执法局 | 徐贵伟、李延栋 | |
四、行业卫生综合治理 | 1. 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 卫生局 | 刘喜平 |
2. 重点加强对宾馆饭店,“五小”行业的管理,确保规范经营、证照齐全(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良好、专业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 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 | 刘喜平、王 军、 李富贵 | |
3. 明确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管理责任,市场厅内、院内环境卫生责任到业户、到人,商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经营,各类卫生设施齐全。 | 工商局、综合执法局、城建局 | 王 军、李延栋、 曹龙江 | |
四、行业卫生综合治理 | 4. 对长途客运站、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商场超市、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重点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废弃物和越冬垃圾,整顿车辆停放秩序,搞好公厕卫生,做好美化、绿化、亮化工作。 | 卫生局、城建局、爱卫办、旅游局、工商局 | 刘喜平、曹龙江、 周晓婕、李富贵、 王 军 |
5.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窗明几净、物品整齐,室内外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符合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要求。 | 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 |
五、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 1. 各乡镇政府加大镇辖村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组织清理村头、桥头、河边、沟边、垃圾箱(点)周边等处积存垃圾,疏通沟渠,清理土堆、柴堆、粪堆;搞好居民室内和庭院卫生,有效治理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等现象。各镇村每年集中开展2—3次大清理活动。 | 各乡镇政府 | 各乡镇长 |
2. 以提升桓仁西出口4个乡镇10个行政村环境卫生水平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理公路沿线、村头、桥头、河边、沟渠、垃圾台周边等积存垃圾。 | 交通局、桓仁镇政府、华来镇政府、木盂子管委会、八里甸子镇政府、路政局 | 刘金才、邹巍然、 张海鹰、左 强、 汪兴福、林伟年 | |
3. 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有效治理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垃圾台清理不及时等现象。 | 桓仁镇政府 | 邹巍然 | |
4. 积极做好农村“四有一无”基础建设工作,有专业保洁员、有固定垃圾点、有垃圾运输工具、有固定垃圾排放场,无垃圾积存。做到保洁员数量充足,垃圾点布局合理,定点投放,建立村屯保洁机制,清运及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化,确保农村环境整洁有序。 | 各乡镇政府 | 各乡镇长 | |
5. 推进县城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稳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 水务局、各乡镇政府 | 宋月春、 各乡镇长 | |
6. 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制,加快实施步伐,确保全县农村改厕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 | 各乡镇政府 | 各乡镇长 | |
7. 落实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好全县春秋两季灭鼠工作,搞好春夏两季消杀蚊蝇及不定期灭蟑活动。坚决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有效防控相关传染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农业中心、街道办、各乡镇政府 | 李福田、徐贵伟、 各乡镇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