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078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8-27 | 成文日期: | 2012-08-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2〕48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农村改厕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巩固扩大创卫成果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为确保按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350座农村改厕任务,现将2012年农村改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改厕工作是国家卫生县城考核复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改厕工作的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结合农户新建翻建房屋和“一池三改”工程,把改厕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抓紧时间确定项目村组和农户,制定改厕实施方案,尽快启动改厕工作,并在2012年10月30日前向爱卫办提交改厕完成报告。县政府将对全县改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明确任务,落实资金
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把改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惠民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改厕任务落实到村、组、户,并实行改厕实名制,防止虚报、瞒报。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改厕任务是:桓仁镇240座、华来镇240座、二棚甸子镇240座、木盂子管委会170座、八里甸子镇170座、雅河乡170座、向阳乡170座、普乐堡镇150座、沙尖子镇150座、五里甸子镇150座、黑沟乡150座、古城镇150座、北甸子乡150座、八卦城街道办事处50座。
对农村改厕项目,国家和省政府给予每座补助资金500元,市政府每座配套资金300元,县政府每座配套资金300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座配套资金200元,村、社区、个人每座需配套资金150元。地上部分(厕房)费用由县、乡、村、社区、个人承担,地下部分(化粪池)费用由国家、省、市承担,厕具厂负责技术指导。安装由乡镇、村组织实施,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三、坚持标准,规范建设
国家农村改厕项目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项目,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2012年辽宁省农村改厕项目技术方案》要求,严格实施工程技术管理,保证改厕工程质量。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