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081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12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9-21 | 成文日期: | 2012-09-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2〕58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12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2012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2012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实施方案
为迎接2012年“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切实做好旅游接待各项工作,为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祥和、健康、顺畅、满意的旅游环境,进一步巩固我县“中国旅游强县”创建成果,树立桓仁旅游的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实现快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 “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接待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红莲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纪晓东 县政府办主任
李富贵 县旅游局局长
成 员:张凤荔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继宪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佟玉清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春刚 县交通局副局长
包立国 县卫生局副局长
郑海波 县工商局副局长
田 欣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志椿 县物价局副局长
崔彤贤 县教育局副书记
朴仁松 县城建局副局长
张 奇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树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袁春雷 县水务局副局长
陈云峰 县爱卫办副主任
周启立 县气象局副局长
孟 亮 县电力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接待服务组、市场检查组、安全保障组和巡回督查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李富贵(兼);接待服务组由县旅游局牵头,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雅河乡政府配合工作,接待服务组组长刘青彦(兼);市场整顿组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城建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爱卫办配合工作,组长郑海波(兼);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公司、县公路段及涉旅乡镇政府配合工作,组长佟玉清(兼);巡回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旅游局配合工作,组长郑继宪(兼)。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十一”黄金周期间假日旅游接待的各项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接待中出现的重大与突发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十一”黄金周期间信息收集、游客投诉接待,以及相关数据汇总和材料上报工作。
(三)接待服务组。主要负责抓好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确保各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购物商店等单位在节日期间正常营业,以优质服务全面保障来桓游客的食、宿、购、娱等需求。“十一”黄金周期间,如因游客激增导致现有接待能力不足,应立即启动雅河乡湾湾川农家乐旅游专业合作社、西江中学、五女山中学接待方案,住校游客所需行李由县政府负责提供,游客身份登记排查由所属公安派出所负责。
(四)市场整顿组。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漫天要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购物商店和农贸商业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交易秩序;全面整治县城城区、各涉旅乡镇、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马路、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马路市场,确保假日旅游期间卫生环境良好。同时,要组织地处主要街区的县直部门、企业,以及全县各景区,插彩旗、挂彩灯、悬横幅、广置花草盆景,大力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旅游气氛。
(五)安全保障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抽调警力,加强假日旅游期间的路面巡查和交通疏导,及时清理路面违章车辆,确保车辆通行秩序正常;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来桓游客乘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县交通局和县公路段负责安排好交通系统值班人员,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必要的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同时,县物价局、客运站、运管所要加强配合,在各景区景点及路段设立必要的检查站点,严厉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和往返票价不一、短途按长途收费等违法行为,确保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乘车利益。在接待安全方面,由县安监局牵头,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电力公司配合,具体负责做好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全面保障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要在“十一”黄金周前,开展一次拉网式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接待中的事故多发、易发环节和管理交叉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汽车、缆车、游船、漂流皮筏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关闭;各景区点要落实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及保障措施,安排好保卫和导游人员,制定合理的游客出入时间,保持合理的客流量,严防发生踩踏和安全事故;公安部门要对城区居民小区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排查,加强夜间治安巡逻,严防入室盗窃、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确保景区景点和县城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在突发应急处置方面,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和各涉旅乡镇配合,制定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六)巡回督查组。主要负责假日旅游期间对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工作质量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查,及时将沿途景区景点临时发生交通拥挤、景区拥堵等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提高应急处置速度。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假日旅游各项涉旅综合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务必在2012年9月28日前将“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综合整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旅游接待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做好“两高一铁”开通后首个旅游黄金周旅游接待准备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要认真总结和吸取以往旅游接待工作的不足和教训,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开展,树立桓仁良好的旅游形象,推动旅游产业实现新的突破。
(二)明确任务,加强协作。各相关部门和涉旅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做细做实各项服务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扎实做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整顿和优化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狠抓安全生产,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群体性事故发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交通顺畅。
(三)严肃纪律,完善值班制度。节假期间各景区景点、星级旅游饭店必须在每天中午12时前,将本单位接待的游客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及景区景点每日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干部职工实行轮流休假,决不允许出现单位无人值守情况发生。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及时妥善解决节日旅游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节假旅游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