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119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10年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5-07 | 成文日期: | 2010-05-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0〕25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2010年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七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打造阳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本政公开办发〔2010〕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民生工程、优化经济软环境”为主题,以与民互动、解答民生问题为切入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桓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5月15日上午9:00—11:30,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17个部门和单位在县政府广场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现场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服务承诺、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同时,要重点宣传和公开以下内容:
1.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
2.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直属医院宣传医务公开内容,医院的服务科目,同时安排各类专家义诊。
3.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4. 县城建局负责公开房屋产权办理及变更等有关事宜。
5. 县环保局负责宣传治理环境污染有关法规。
6. 县爱卫办负责宣传病媒生物防治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有关规定。
7. 县民政局负责宣传低保政策、优抚政策等有关规定。
8.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宣传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并现场征集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意见。
9.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宣传劳动合同及普惠制培训相关知识。
10.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宣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并现场答疑。
11. 县公安局负责宣传户籍管理、身份证办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知识。
12. 县司法局负责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
13. 县工商局负责宣传打假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14. 县国税局负责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知识。
15. 县地税局负责宣传依法纳税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6.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
17.县旅游局负责宣传我县旅游发展规划,展示各旅游景点图片。
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其它部门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日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益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元宏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逄增力 县公安局局长
常存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才 县委机要保密局局长、信息中心主任
张树伟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许德铭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齐景民 县档案局局长
刘喜平 县卫生局局长
王凤贵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春海 县城建局局长
于群生 县环保局局长
冷贵才 县爱卫办主任
李玉铁 县民政局局长
曹龙江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韩向光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游大海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范吉昌 县司法局局长
王 军 县工商局局长
金锡海 县国税局局长
潘德明 县地税局局长
孙 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大伟 县报社总编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方案中所要求的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邵涛(兼)。
四、相关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详细安排和部署政务公开日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并于5月13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日活动的详细计划(包括桌椅摆放、展示板展示内容、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其他设备、参加人员和活动的详细日程)上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信箱:hrzfb@163.com)。
2.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政务公开活动日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本部门(单位)的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3.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做好活动前的舆论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现场采访、开设专题或专栏等形式,集中报道政务公开日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