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138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优化“两高一铁”工程建设环境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9-04-21 | 成文日期: | 2009-04-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09〕19号 | |
关键词: |
关于优化“两高一铁”工程建设环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我县的“两高一铁”工程项目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拉动内需的大背景下开工建设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桓仁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现将优化工程施工环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高一铁”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两高一铁”工程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通道,也是解决我县发展出口问题的重要通道。“两高一铁”工程今年在我县全面开工建设,不但直接增加税收,还可带动工程建材、餐饮服务、商贸、运输、劳务等一系列产业的兴旺,促进我县经济繁荣。工程竣工后将彻底改善我县交通落后的局面,全面提升我县的区位优势,为我县与沈阳、大连、丹东等大中城市、港口城市甚至是吉林、黑龙江两省的重要城市的沟通联系创造了极其便利的条件。随着大量车流、客流、物流、信息流的涌入,将加速我县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县第三产业迅速繁荣,从而大大提升我县知名度和对外开放程度。“两高一铁”工程建设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从战略的高度,真心实意地支持工程建设,做好服务,展示桓仁良好形象。要以营造“两高一铁”最佳施工环境为目标,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全力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一流的环境,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建设和如期竣工。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力做好服务
1. 项目办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1)全权负责组织和指导铁路征地拆迁工作。(2)积极做好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地方衔接工作,妥善解决好铁路建设中出现涉及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有关问题。(3)负责铁路征地拆迁资金使用和监管。(4)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征地拆迁资金。
2. 交通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1)配合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做好拆迁工作。(2)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与地方各单位衔接工作,妥善解决好高速公路建设中出现涉及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有关问题。
3. 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1)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问题,依法办理用地手续。(2)负责落实动迁户宅基地问题。(3)临时占地期满后,负责依法监督用地单位做好土地恢复工作。
4. 城建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动迁户宅基地规划、选址、落实工作。
5. 林业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1)负责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工作,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森林采伐手续。(2)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监督指导占用林地单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3)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要高效快捷、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做好全程服务,加强协调和督办力度。
6. 水务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1)配合做好需改移或拆迁水源、排灌渠道、防汛道路、水利和防汛通信线路、水文测报设施等水利工程和设施的补偿工作。(2)监督指导建设单位搞好水利设施恢复及水土保持工作。(3)协调好施工单位使用河沙料工作。
7.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施工单位和各劳务输出地之间的劳务协调与服务工作,与县内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联系,为用工单位组织、介绍各类用工,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用工信誉等服务,协调解决“两高一铁”工程建设劳务用工,依法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8.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起重机械、架空索道、防爆电器等的安全监察,确保安全无事故。
9. 安监局
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1)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安全监督管理到位。(2)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件的办理程序,对建筑、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监督;向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准确地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信息,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报批、验收。(3)加强施工单位进场后的民爆物品管理,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管,确保依法建设、文明施工,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重大伤亡。
10. 公安局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主要工作职责:(1)保证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所有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范和处理工程建设人员与当地群众发生的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偷盗、抢劫、欺诈各类设施和各种建设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无理取闹、故意阻扰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2)保证良好的交通环境。加强对特殊原材料运输的交通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运输车辆的安全畅通;纠正施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重教育、轻处罚。(3)保证良好的爆炸物品的使用环境,加强火工材料管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爆炸物品使用权最大限度的放宽给施工单位;对炸药库建设提供一切技术支持;加强对涉爆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和监管培训工作。(4)保证良好的消防环境,同步指导和帮助办理消防设计建审。
11. 法院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并加快办理,对难以执行、影响工程施工的重点案件要依法强制执行,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12. 供销社
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保质保量供应民爆物品。(2)严格执行国家价格,给企业适当让利,同等民爆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毗邻县区。
13. 沿线乡镇政府
(1)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征地拆迁工作。(2)负责本辖区弃土场规划。(3)监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损坏的道路、水系,依法依规做好及时恢复工作。(4)妥善处理和化解建设施工中的矛盾和纠纷。
14. 其他相关部门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程施工,做好线路迁改工作;电力部门要保障工程施工用电,确保隧道(桥涵)等控制性工程施工用电需要。
三、完善各项制度,强化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县政府成立优化建设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在项目办和交通局,各自负责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各涉关单位要设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的部门要确定专人、限时办理、特事特办,要切实把优化工程建设环境作为本单位的首要工作来抓。
2. 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项目办、交通局要制作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工作联系卡,发放到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直接向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反映情况,各单位难以处理的问题,分别由项目办和交通局帮助协调解决。特殊疑难问题,交通局、项目办要及时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3. 规范各项检查、收费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到施工企业检查必须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严禁滥用职权、随意到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收费标准及收费情况报县“两高一铁”优化建设环境办公室备案。
4. 建立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吃拿卡要”、乱收费、滥罚款以及阻挠、敲诈、刁难施工单位施工,不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推诿扯皮、耽误工期,不协助配合施工单位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其他要求
1.规范管理,加强沟通。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收税、收费和安全检查等工作,要事先与工程指挥部取得联系,不允许单方面与施工单位联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各工程公司、施工单位遇有困难和问题,应通过工程指挥部与县拆迁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特殊疑难问题,可随时报县政府研究解决。要加强沟通和联系,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2.创造条件,保证施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做好近期具体工作,为工程顺利施工创造便利条件。公安部门要尽早拿出关于民爆物品供应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会同安监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并做好服务。水务、国土部门负责抓紧时间解决工程建设所需的沙料、石料问题,要规划好地段,做好测量,实行全县公开招标,履行各种手续。国土部门负责临时占地审批并收取费用;水务部门要加强河道管理,按程序申请、审批,依法遵规操作。
3.注重服务,文明执法。各部门要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管,不能以处罚为主要手段,确需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的,须报县政府主管领导批准。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