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19-01160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08-05-05 成文日期: 2008-05-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政办发〔2008〕22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5 09:00:11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桓仁满族自治县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省政府确定每年5月15日为辽宁省政务公开日,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桓仁实际,制定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干部大会精神,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主要目的;以服务人民群众,方便群众监督,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加强与民互动,接受群众咨询、监督、投诉和评议为主要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桓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活动内容

5月15日上午9:00—11:30,县政府办公室等18个部门和单位在政府广场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现场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服务承诺、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同时,重点宣传和公开以下内容:

1.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宣传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

2.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直属医院宣传医务公开内容,各医院的服务科目和能力,同时安排各类专家义诊。

3. 县城建局负责公开供水、供热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

4. 县环保局负责宣传治理环境污染有关法规。

5. 县爱卫办负责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有关规定。

6. 县民政局负责宣传低保政策、优抚政策和扶贫救灾工作、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

7.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现场征集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意见。

8.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介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并现场答疑。

9. 县教育局负责宣传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发布中小学招生政策、分班原则和收费标准。

10. 县公安局负责宣传户籍管理、身份证办理等工作程序。

11. 县司法局负责宣传“五五”普法工作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

12. 县工商局负责宣传打假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13. 县国税局负责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知识。

14. 县地税局负责宣传依法纳税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5.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和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16. 县交警支队负责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

17. 县旅游局负责宣传我县旅游发展规划,展示各旅游景点图片。

18.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日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益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波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常存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启敏  县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齐景民  县档案局局长

刘明旭  县民政局局长

张树伟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落实方案中所要求的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邵涛(兼)。

四、相关要求

1. 做好活动准备。

5月8日,召开筹备会议,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办、行政审批中心、教育局、城建局、爱卫办、卫生局、民政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环保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本溪日报驻桓仁记者站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会议,详细安排和部署政务公开日的各项活动。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筹备会议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并于5月10日将本部门(单位)活动详细计划(包括桌椅摆放、展示板展示内容、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其他设备、参加人员和活动的详细日程)上报县政府办。

2. 加强信息报送。

政务公开活动日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县政府办反馈本单位的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3. 加大舆论宣传。

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做好活动前的舆论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或专栏,集中报道政务公开日的各项活动。

4. 确保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