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166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8-12-25 | 成文日期: | 2008-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08〕76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冬明春全县平安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一方平安。
二、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元旦和春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执法行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由县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主要检查整顿治理和攻坚战落实情况;防止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煤尘、机电等事故及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2. 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冶金安全生产检查,由安监局负责。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矿井、采石场及尾矿库防范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及危化品使用登记情况;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民爆器材营运整治情况。
3. 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县公安局负责。重点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情况,以及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4. 公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县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运输重点检查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防滑情况。水上交通重点检查封冻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解冻后渡口渡船及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 建筑及液化气安全管理检查,由城建局负责。重点检查工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液化气营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液化气非法充装行为。
6. 农机安全检查,由农发局负责。重点检查农用车辆登记、年检情况;查处农机驾驶员违法载客、上路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7.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由质监局负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重点行业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 电力企业和电力设施安全检查,由电力公司负责。重点检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安全防护和措施落实情况,保证电力安全运行。
9. 教育局、卫生局、林业局、旅游局等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责任、内容、重点、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因安全检查不认真,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依法追究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