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410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1-26 | 成文日期: | 2019-11-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办发〔2019〕52号 | |
关键词: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周晓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向光 五女山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主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世宇 县教育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柏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志海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守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敏 县委编办副主任
姜 涛 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工作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地点分别设在县教育局和县住建局,教育局下设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张柏林兼任。住房城乡建设局下设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刘勇兼任。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负责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的沟通、组织、协调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配套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相关规定供应建设用地,并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工作。针对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分别列出清单、逐一建立台账。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的监管落实。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区一案”的原则,根据每个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理方案,逐一进行整改。
教育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针对移交的幼儿园负责接收、办理手续、组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移交的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做好相关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保教质量、运行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审批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中的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编办要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根据办园性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人社部门要根据办园性质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