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rmzzzxrmzf-2019-01148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9-03-19 | 成文日期: | 2009-03-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桓政发〔2009〕11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县政府决定,将3月10日至5月31日、9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定为森林防火期。其间,4月1日至5月20日、10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为森林防火重要期;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为森林防火特别重要期。
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认真做好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目标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即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正确认识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管理措施,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侥幸心理,竭尽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名单附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国有林场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郁的防火氛围,强化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保证。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今年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活动年。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场要根据我县活动年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新《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新闻媒体、办专栏墙报、印发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疯、傻、痴、呆等高危人员监护人的法制教育,严控上述人员随意玩火造成火灾。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林区施工单位的管理,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施工单位所在乡镇政府与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严防因施工不当引起森林火灾。县教育局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立足长远打牢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把向青少年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工程,促进青少年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关注和参与。县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的优势,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适时播出森林防火方面的公益性广告。
三、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
新《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长、国有林场场长是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健全护林防火组织机构,并依据《桓仁满族自治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桓仁满族自治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各乡镇要组建有扑救能力、敢打硬仗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并进行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培训。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名单、扑火队伍名单及扑火预案务必于2009年3月25日前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山火隐患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是搞好森林防火的基本方针,预防是重点,措施落实是关键。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各项规定,协调好群众生产用火和森林防火的关系,防止人为引起森林火灾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有效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必须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对林区的高火险区、风景旅游区、高火险期野外用火实行专项整治;二是在防火期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重点地段重要位置要分片分段落实到管护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无森林火警发生;三是护林员、巡山员等防火第一线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开展巡查。要做好边远独户、痴呆人员及放牧砍柴人员登记、管理、备案工作,做到重点管理;四是必需的生产用火必须报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全程监督其用火;五是加强对林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章制度,严管施工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引发森林火情;六是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要增派人员对重点地段采取死看硬守的办法,强化火源管理;七是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联系乡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扑火安全
各乡镇、国有林场一定要加强扑救森林火灾的领导,加强对扑火人员的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森林火灾避险常识。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做好扑火机具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率100%。扑火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指挥,防止因扑火发生伤亡事故。
六、加强森林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切实加强值班,落实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并将远程监控系统和无线通讯基地台全面开通,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有火情立即出动,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在防火期要落实指挥部领导带班和专人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全国免费森林报警电话“12119”的宣传,并保证其畅通。同时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做到上传下达,调度有序。
七、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助本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生重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森林火灾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发生火情,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火情信息、新闻稿件均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报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桓仁满族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蒲信子 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颜世承 县政府副县长
邵海军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忠智 县政府县长助理
宋月春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金文莲 县文化局局长
高尚文 县气象局局长
彭玉刚 团县委书记
县教育局局长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杨本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毓刚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玉祥 县法院副院长
宋文禄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新丽 县网通分公司副经理
高雁安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春林 县林业公安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高雁安(兼),副主任王春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