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rmzzzxrmzf-2021-01073 | 发布机构: |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参茸社区、种畜场、大东沟参茸场: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2021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1〕300号)以及《关于印发本溪市2019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农发〔2019〕56号)要求,为做好我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核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程序
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自主申报登记、统计汇总核查、实行村级公示、汇总备份上报、汇总抽查确认、动态信息管理”的工作流程,保证全县2021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信息准确,保护好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的切身利益。
(一)自主申报登记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分别填写玉米、大豆、稻谷《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附件1-1、1-2、1-3),包括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同时登记惠农“一卡通”账号。
(二)统计汇总核查
自主申报结束后,由乡镇(社区和农场,下同)政府组织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进行核查确认,由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报乡镇政府。
(三)实行村级公示
乡镇政府对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21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附件2),由乡镇政府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立即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四)汇总备份上报
乡镇政府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分别填写玉米、大豆、稻谷《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附件3-1、3-2、3-3),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一式两份于8月17日前报农业农村局(纸质和电子版)。同时将相关基本信息情况表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五)汇总抽查确认
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县补贴基本信息,并将汇总信息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对经有关部门抽查确认的补贴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分别填写玉米、大豆、稻谷《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县区汇总表》(附件4-1、4-2、4-3),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县财政局,以便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同时将全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核查面积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动态信息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基本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二、补贴范围、对象、依据、标准
(一)补贴范围
为全县所有种植玉米、大豆、稻谷的乡镇、社区和农牧场
(二)补贴对象
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真正让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受益。
(三)补贴依据
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
(四)补贴标准
根据省市对县核定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额度,依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全县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全县统一标准。
三、工作阶段安排
2021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市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县级方案,对全县各乡镇进行工作部署。
(二)工作实施阶段。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要按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面积核查确认及信息移交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完成后,各乡镇要对当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面积核查情况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确保资料齐全,保管有序。
四、工作要求
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是落实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事关全县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明确工作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并对辖区申报材料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负责:乡镇政府负责统计核实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对本乡镇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对本村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填报当年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二)加强学习培训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建立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化理解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准确掌握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标准,严格把握工作程序,按照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程序。各乡镇要加强对村委会负责人进行工作培训,消化理解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落实补贴政策的精准性,确保面积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
县级通过广播电视宣传、乡镇也要利用手机、微信等新媒体,将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及时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确保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有效开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
成立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富贵;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汪立新、张永群;成员:姜君、武林。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对未能按计划完成的乡镇将报告县政府,追究相关乡镇工作责任。设立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政策咨询电话和面积核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48834110、48860766。
附件:1-1.玉米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1-2.大豆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1-3.稻谷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2.2021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
3-1.玉米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3-2.大豆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3-3.稻谷2021年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附件1-1 | |||||||||||||||
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 |||||||||||||||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 | 2021年____月____日 | ||||||||||||||
组别 | 姓名 | 申报补贴面积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折)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申报人签字 | 核实补贴面积 | 申报人确认 | |||||||
合计 | 耕地属性 | 合计 | 耕地属性 | ||||||||||||
承包 | 流转 | 承包 | 流转 | ||||||||||||
合计 | |||||||||||||||
注:申报面积单位为亩(666.7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 |||||||||||||||
村小组长签字: 村主任(书记)签字: 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 | |||||||||||||||
附件1-2 | |||||||||||||||
2021年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 |||||||||||||||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 | 2021年____月____日 | ||||||||||||||
组别 | 姓名 | 申报补贴面积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折)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申报人签字 | 核实补贴面积 | 申报人确认 | |||||||
合计 | 耕地属性 | 合计 | 耕地属性 | ||||||||||||
承包 | 流转 | 承包 | 流转 | ||||||||||||
合计 | |||||||||||||||
注:申报面积单位为亩(666.7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 |||||||||||||||
村小组长签字: 村主任(书记)签字: 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 | |||||||||||||||
附件1-3 | ||||||||||||||||||||||
2021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 ||||||||||||||||||||||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 | 2021年____月____日 | |||||||||||||||||||||
组别 | 姓名 | 申报补贴面积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折)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申报人签字 | 核实补贴面积 | 申报人确认 | ||||||||||||||
合计 | 耕地属性 | 合计 | 耕地属性 | |||||||||||||||||||
承包 | 流转 | 承包 | 流转 | |||||||||||||||||||
合计 | ||||||||||||||||||||||
注:申报面积单位为亩(666.7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 ||||||||||||||||||||||
村小组长签字: 村主任(书记)签字: 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 | ||||||||||||||||||||||
附件2 | ||||||||||||||||||||||
2021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 | ||||||||||||||||||||||
公示单位:乡镇公章(村委会公章):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 2021年____月____日 | ||||||||||||||||||||||
组别 | 补贴人姓名 | 补贴面积 | 其中: | |||||||||||||||||||
玉米 | 大豆 | 稻谷 | ||||||||||||||||||||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乡镇农业等相关部门经手人: 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 ||||||||||||||||||||||
所在乡镇举报电话:区号+电话号码 所在县和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区号+电话号码 | ||||||||||||||||||||||
注:补贴面积单位为亩(666.7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 ||||||||||||||||||||||
附件3-1 | |||||||||
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 |||||||||
填报单位(公章):________乡(镇) | 2021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别 | 组数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面积 | 核实补贴面积 | ||||
户数 | 合计 | 耕地属性 | 合计 | 耕地属性 | |||||
承包 | 流转 | 承包 | 流转 | ||||||
合计 | |||||||||
注:申报面积单位为亩(666.7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 |||||||||
填表人签字: 乡镇长(书记)签字: | |||||||||
附件3-2 | |||||||||
2021年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 |||||||||
填报单位(公章):________乡(镇) | 2021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别 | 组数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面积 | 核实补贴面积 | ||||
户数 | 合计 | 耕地属性 | 合计 | 耕地属性 | |||||
承包 | 流转 | 承包 | 流转 | ||||||
合计 | |||||||||
注:申报面积单位为亩(666.7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 |||||||||
填表人签字: 乡镇长(书记)签字: | |||||||||
附件3-3 | |||||||||
2021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 | |||||||||
填报单位(公章):________乡(镇) | 2021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别 | 组数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面积 | 核实补贴面积 | ||||
户数 | 合计 | 耕地属性 | 合计 | 耕地属性 | |||||
承包 | 流转 | 承包 | 流转 | ||||||
合计 | |||||||||
注:申报面积单位为亩(666.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舍5入。 | |||||||||
填表人签字: 乡镇长(书记)签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