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rmzzzxrmzf-2024-00070 发布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信息名称: 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2-28 成文日期: 2024-0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桓教发〔2024〕9号
关键词:

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28 13:30:56 【字体:

为了做好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各小学招收适龄儿童(2024年满 6 周岁,截止时间为 8 月 31日)入学,依据居住地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学区审核

学区审核严格施行户口和房产证审查制度。小学新一年入学儿童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住宅,下同),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标明地址确定所属学区,户口和房产证两者不一致,以房产证为准,确保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定监护人(父母)名下没有房产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与哪个老人(仅限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一起,就按哪一个老人的房产证标明地址确定孩子所属学区;户口、房产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所属学区的有效期为2024年 6 月 1 日之前(不含 6 月 1日)。车库、门市房、无照阁楼以及非夫妻共同产权房不享受学区房待遇,购房协议、合同、证明、非税发票等不作为享受学区房待遇证明。入学年龄、居住地及学区认定,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局基教股负责监督。

(三)学区划分

1.实验小学

东转盘为起点,沿天山路向南至滨江街交汇点以西;东转盘沿黄河大街至文化路交汇点,并沿文化路向南至中心大街交汇点,再向西至北岭路交汇点,再向北至富尔江街交汇处,再向西至黄山路交汇处以南地区;并沿黄山路向南至中心大街交汇处,再向东至隋家肉铺,沿小路向南至长江大街交汇处,沿长江大街向西至黄山路交汇处再沿黄山路至滨江街以东部分。(以附件一“实验小学 北关小学 西园小学学区分布图”为准。)

2.北关小学

东转盘为起点,沿天山路向南至滨江街交汇点以东;东转盘沿黄河大街至文化路交汇点,并沿文化路向南至中心大街交汇点,再向西至北岭路交汇点,再向北至富尔江街交汇处,再向西至黄山路交汇处以北地区;并沿黄山路向北以东地区。(以附件一“实验小学 北关小学 西园小学学区分布图”为准。)

3.西园小学

北起黄山路向南至中心大街交汇处,再向东至隋家肉铺,沿小路向南至长江大街交汇处,沿长江大街向西至黄山路交汇处再沿黄山路至滨江街以西部分。实验小学、北关小学、西园小学学区内的租房户、无房户,以及四道河、六道河、参茸场地区非寄宿学生可到西园小学就读。(西园小学城区内学区,以附件一“实验小学 北关小学 西园小学学区分布图”为准。)

4.五女山学校小学部

江北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5.实验学校小学部

向阳乡、四道河、六道河、参茸场地区寄宿学生;四道河、六道河、参茸场地区非寄宿新生可自主选择就读实验学校小学部。

6.各乡镇小学

按照行政区划分,接收本行政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学籍认定

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居住地和所属学区统一分拨。

(二)学区审核

学区审核严格施行户口和房产证审查制度。初中一年入学少年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住宅,下同),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标明地址确定所属学区,户口和房产证两者不一致,以房产证为准,确保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定监护人(父母)名下没有房产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与哪个老人(仅限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一起,就按哪一个老人的房产证标明地址确定孩子所属学区;户口、房产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所属学区的有效期为2024年 6 月 1 日之前(不含 6 月 1 日)。车库、门市房、无照阁楼以及非夫妻共同产权房不享受学区房待遇,购房协议、合同、证明、非税发票等不作为享受学区房待遇证明。学区审核由县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

(三)学区划分

1.东山中学

学区为城区内黄山路以东,通天村,凤鸣村。(以附件二“东山中学 西江中学学区分布图”为准。)

2.西江中学

学区为城区内黄山路以西;鸡心沟、曲柳川、雅河、普乐堡地区;桓仁镇六道河、四道河、参茸场、向阳地区为西江中学和实验中学双学区,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东山中学、西江中学学区内的租房户和无房家庭的初一新生,到西江中学就读。(西江中学城区内学区,以附件二“东山中学 西江中学学区分布图”为准。)

3.五女山学校初中部

学区为江北地区,以及黑沟乡、北甸子乡、古城镇等地区居住的初一新生。

4.实验学校初中部

学区为八里甸子镇、华来镇、木盂子管委会地区;桓仁镇六道河、四道河、参茸场、向阳地区为西江中学和实验中学双学区,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5.五里甸子学校、沙尖子学校、二棚甸子学校

学区分别为所在地乡镇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初一新生。

(四)学籍认定

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因此,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本《意见》的各项要求,严禁学校自行出台与本《意见》精神相悖的政策。

(二)落实入学政策

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落实按照划定的学区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采取考试选拔学生,不得限定其他条件拒收学区内的学生。

(三)切实保障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流动人员子女入学,购买住房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按照划定的学区入学;租住房屋的,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主城区租住房屋的:小学为西园小学,初中为西江中学),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户籍等相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员子女,特别是返乡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正常入学。

(四)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

各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校后,必须实行阳光分班,均衡配置师资,不得以任何借口编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等。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出现大班额。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子女,“两院”院士的第三代子女,“兴辽英才计划”战略人才及相当层次人才子女,国防科技工业骨干人才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2.招商引资法人、出资人子女选择实验小学,每年名额不超过 5 个。由招商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六)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为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七)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文件规定的新条件和新要求执行。

 

附件1:实验小学 北关小学 西园小学学区分布图

附件2:东山中学 西江中学学区分布图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94824f44ade648d5b7c3b50c727bbeff.jpg


c8bd5ad68b4e43d4a7851b0371c017f7.jpg